陳金鋒與彭政閔兩位明星球員的複數年合約比較:
陳金鋒:
兩年期限的合約總值為2,200萬,月薪50萬,另加激勵獎金。
激勵獎金的條件為:
1.拿到年度打擊王獎金150萬
2.拿到年度打點王150萬元
3.單季出賽打席達380個獎金100萬元
4.打席數達成且上壘率符合球團規定,獎金最高可再加100萬元。
彭政閔:
十年期限合約,平均月薪55萬(條件為每年出賽88場以上) ,最低限度50萬(出賽場數低於50場)。5年合約結束時象隊保有優先續約權。
1.拿到年度MVP,隔年月薪加2萬
2.拿到年度打擊王,隔年月薪加1萬
3.拿到年度打點王,隔年月薪加1萬
4.拿到年度安打王,隔年月薪加1萬
5.拿到年度全壘打王,隔年月薪加1萬
也就是說,恰恰如果在單一球季中拿下所有的打擊獎項,外加年度MVP,這樣子隔年的月薪加薪幾萬呢? 答案是6萬…一年則是72萬。而陳金鋒只要拿下年度打擊王與打點王的話,就可以拿到300萬。
同場加映:
統一表示,「郭俊佑展現適時一擊能力,帶動球隊搶下關鍵勝利,本季雖扮演候補角色,但本季擊出五支全壘打,展現優異長打能力。」因此月薪從7萬調升至10萬,加薪幅度為42%。(轉載自TSNA 作者:王婉玲 2012/1/4)
我只能說恰恰會簽這個合約的主因大概是兄弟情深,而香蕉隊在”打擊獎項”的價值認定上,還真的是有他們自己的玩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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